最近,中日两国同时发生了一起与食品有关的社会性大案,中国发生的是“毒奶粉案”,日本发生的是“毒米案”。日本的“毒米案”并不是有人故意在大米里投毒,而是因为大米遭农药污染超标。日本农林水产省(相当于中国的农业部)对这一批大米进行检测后认为污染属于轻微,可以由食用改作工业用(提炼酒精什么的)而没有销毁。大阪一家名叫“三笠食品”的粮食加工公司,明明知道这一批大米不可食用,依然作为食用米低价批发给全国382家大米销售公司,导致全国粮食和部分食品的污染。虽然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例因为食用了这些大米导致中毒的人,但是依然轰动了日本列岛,并触发成全国上下口诛笔伐的声讨运动...